上海離婚律師:夫妻離婚后財產如何分配?離婚財產分配按照情況進行不同的劃分。具體情況如下:如果男女雙方在婚后簽訂了婚后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書面協(xié)議的,那么是不需要進行分割的,因為離婚財產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;如果沒有簽訂相應的財產協(xié)議,婚后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,由雙方進行協(xié)商即可,有過錯的一方可以不分或者是少分。
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、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、部分共同所有。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,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、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(guī)定。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,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。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,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,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,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。